| 成都一高校录取研究生 交费才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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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来自: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0 录入: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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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外地学生张某被成都某著名高校录取为2006年的硕士研究生,但她却接到这样的通知:按照规定要在2006年5月15日前向学校交纳第一年学费,把交费收据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完成手续后,学校将于6月下旬给她发放录取通知书。“必须先交钱,才能领到通知书?”张某非常吃惊。她说,其他高校都是先发放录取通知,在9月份开学时才交第一年学费。
对此,校方认为学校并没有违反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学校此举苦衷多多。学生拖欠学费,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校教学,录取后不来校报到,也会浪费研究生名额,并造成学校教学资源的浪费。对确实有困难的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可以向学校申请缓交,或者在入学时申请助学贷款。校方还表示,即使考生无法按规定及时交纳第一年学费,学校一样按时发放通知书。
昨日,四川省物价局及主管教育的有关部门表示,预交学费不符合交费“习惯”,做法有不妥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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