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 中学教育资讯 | 独家记忆方法 | 中学生学习方法 | 阅读和作文 | 励志文章 | 心理健康教育 | 钟老师推荐学习方法 | 健康快乐 | 网站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学习方法网 >> 正文
加班费不应算入最低工资
作者: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来自: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0    录入:中学生学习方法网

  采取将加班工资列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等欺骗手段克扣员工工资,又用哄、瞒等手法欺骗员工,这样在最低工资上做手脚、翻花头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多达366件。

  某单位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所发工资只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当员工询问为啥不支付加班工资时,老板却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已经将加班工资打入员工的工资账单上。

  今年上半年的检查还发现,除了加班工资外,一些单位还将饭贴、车贴等列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并在试用期内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企图蒙骗过关的单位主要分布在嘉定、松江、宝山、闵行4个区,这些区案件的发生数要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非公企业约占被查处单位的80%。

  劳动监察部门人士昨天明确指出,从7月1日起,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635元调整为6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5元调整为6元。按照规定,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以及伙食、上下班交通费、中班、夜班、高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补贴和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违反规定,又不按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补足低于最低工资的差额,将被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如单位违规,员工可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最近图片文章

邓亚萍获剑桥…

韩国举行全国…

这篇文章让奥…

珠海卡车故意…

历史回顾:北…

趣味学历史,…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治疗失眠[方七][58]
· 国外院校:美国数名牌大学免…[54]
· 聚焦大学生就业周 户口与舞…[55]
· 校园清查禁毒宣传资料 未审…[58]
· 八大心理问题困扰大学生[64]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4-2008  学习方法研究中心  Design by e-xxsd.com
Email:34692269@QQ.com QQ: 34692269

京ICP备06018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