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天真无邪,咱们给他们灌输什么他们就接受什么。但关键是小孩子不生活在真空中。教育他们这个责任不光是家长和老师的,更多的是这个社会的。近年来,关于小学生在造句和作文中越来越多使用和两性及金钱等“成人素材”的话题已在网上网下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下面就是一份让人哭笑不得的小学生语文答卷。老师的原意大概是要学生填“(热闹)的人流”但只有十岁的学生却填了“(无痛)的人流”。

在中国没有严格规定广告用词和什么广告该出现在什么场地。有些“少儿不宜”的广告已经成为一种公害。据报道,象“女人挺好”,“三分钟无痛人流”等等不适合小孩的广告在公共场所被反复播放。有些地方甚至是强迫性地让小孩接受这些本和他们无关的信息,这包括未成年人在乘车过程中不得不听、不得不看的那些广告。

广告业目前已经成为和媒体娱乐行业一样对社会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这些行业现在都以盈利为第一目的,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把盈利当成了唯一的目的,不讲社会责任,那广告业离开受社会道德谴责的日子不远了。广告业比起其他行业来,更是直接面对更广大的民众,影响更深广,更有强迫性。因此比较起其他行业来,广告业应当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但是非常遗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了太多只考虑经济效益、不负社会责任的广告,这些广告已经让大众受辱和恶心,而对未成年的小孩来讲,已经是毒害了。
除了公车,校园附近也是学生强迫接受这些广告的地方。家长和老师可以教育和指导学生不看不适当的电视和报刊,但家长和老师无法让学生不经过校园门口和不坐公车。

咱们撇开道德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讲,既然这些广告侵害着未成年人的精神、情绪与心理,也就是侵犯到了他们的利益。既然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利益受到侵害,那么负责保护公众利益的政府就不应该坐视不管,应该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停止这种侵害。事实上,关于不良广告,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多次出台法规政府予以整治。比如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多次联合发文整治不良媒体广告。但问题是广告行业不象电影行业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单位。但无论如何,公车管理部门和学校也都是由纳税人养活的,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广大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精神与心理健康不受不良广告的侵害。所以公车管理部门和教育当局应当同工商管理部门联合起来,对目前公共汽车上和校园附近的不良广告予以大力整治,还公众一个健康文明的车厢和校园环境。
广电局不是因为不鼓励一脱成名而封杀了汤唯吗?为什么没人来封杀公车上和校园边上那些有毒害性的广告呢?